擴聲系統由擴聲設備和聲場組成。主要包括:聲源和它周圍的環境,把聲信号轉變為電信号的傳聲器,放大電信号并對信号加工的設備、傳輸線,把電信号變為聲信号的揚聲器和聽衆區的聲學環境。
擴聲的最終效果是建聲與電聲綜合效果的體現,所以擴聲系統設計的基本問題是聲學問題,它是在建聲的基礎上完成擴聲聲場的分析與設計計算工作。
按用途分類
1.室外擴聲系統:體育場、藝術廣場、音樂噴泉、大型流動演出等。
2.室内擴聲系統:各類影劇院、體育館和歌舞廳等。
3.流動演出系統:常用于大型演出,臨時安裝的系統。
4.會議系統:會議中心、電話會議、電視會議和數字會議系統。
5.公共廣播系統(PA):車站、機場、地鐵、港口、學校、賓館作廣播節目和背景音樂并兼做消防緊急廣播。